勞工健康及體格檢查管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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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工健康及體格檢查管理計畫: 
  • 附件一、勞工健康及體格檢查管理流程圖: 
  • 附件二、勞工一般健康(體格)檢查異常分級表(參考範例):
  • 附件三、健康(體格)檢查管理追蹤通知單: 
  • 附件四、勞工健康服務會談諮詢及建議採行措施紀錄表:  範例
  • 附件五、勞工健康及體格檢查改善追蹤管制表:
  • 附件六、勞工健康及體格檢查執行成效統計表: 

Q1. 員工健(體)檢結果有《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十二「考量不適合從事作業之疾病」,是否一定不能從事相應作業?

未必,此表僅供參考。醫師仍需綜合考量員工疾病嚴重度、工作內容、現有防護措施等,提供個別化之配工建議。

Q2. 不同特殊健檢之健管分級依據?

可參考勞動部與職醫學會所修訂之勞工特殊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分級建議指引

Q3. 特殊健檢A員工項目輕微異常被判第三/四級管理,B員工異常較嚴重卻被判第二級管理?

相較於勞工一般健檢項目,特殊健檢主要目的在於釐清員工健康異常是否與工作危害相關,與工作有關之異常為第四級、與工作無關之異常為第二級。異常項目越嚴重未必代表與工作越相關。舉例而言,一名員工接受二甲基甲醯胺特殊健康檢查,結果肝指數嚴重異常,但醫師依據健康、工作及作業環境監測資料,綜合評估肝指數升高主要原因為酒精性肝炎,與職場所暴露二甲基甲醯胺無相關,便會判定為第二級。反之,有時雖然項目僅輕微異常,但若醫師綜合評估異常可能與工作相關,仍會判定為第三/四級管理。

Q4. 噪音特殊健檢第四級管理,員工是否一定要調離目前噪音作業?

未必。噪音第四級僅代表聽力損失與工作噪音相關,有時因為判級醫師可得之工作、健康資料有限,並無法釐清聽力損失為「到職前過往」工作或「目前」工作所造成。若員工近年聽力無明顯惡化,且公司確實執行聽力保護計畫、提供充足防護措施,則員工仍可繼續從事噪音作業,但需每年追蹤聽力變化情形。

Q5. 員工人數眾多、健(體)檢資料龐雜,如何有效率分級管理?

可將附件五中或其他欲分析之變項欄位,與健(體)檢機構所提供之報告總表電子檔整併。並善用EXCEL內建之「VLOOKUP」及「IF」函數功能,便可自動化分級管理。

Q6. 超音波、腫瘤指標、電腦斷層等非法規檢查項目,公司是否需要管理追蹤?

建議公司僅針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載健康及體格檢查項目實施管理追蹤。針對非法規檢查項目,除非員工知情同意或主動提出健康諮詢需求,否則建議由同仁依報告內容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