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特殊健檢分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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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規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1條)

  • 第一級管理:檢查結果綜合判定為無異常者。
  • 第二級管理:檢查結果綜合判定為異常,而與工作無關者。
  • 第三級管理:檢查結果綜合判定為異常,而無法確定工作相關性,需再安排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評估者。
  • 第四級管理:檢查結果綜合判定為異常,且與工作有關者。

噪音作業管理分級參考:

勞工特殊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分級建議指引|2023.04.24更新: (精簡版) (完整版)